简单比较—下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地位,并将它们的相对优点和缺点进行对比。 (1985年4月,1985年9月,1989年4月,1991年9月和1994年4

游客2025-06-21  0

问题 简单比较—下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地位,并将它们的相对优点和缺点进行对比。
    (1985年4月,1985年9月,1989年4月,1991年9月和1994年4月)

选项

答案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是,前者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而以股份为限的公司的成员只对未缴的股份数额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有永久存续权,合伙企业则会因一个合伙人的死亡、智能问题、退休或破产而解散,除非合伙企业契约规定了相反的情况。
    合伙企业的优点包括:
    (a)需要遵守的手续较少,因此,组建合伙企业的公开性和成本都较小。
    (b)手续较少,经营一家合伙企业的公开性和成本也因此而减少。
    (c)合伙企业的账目从不向公众开放接受审查。
    (d)超越权限的规则不适用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以做任何所有合伙人都同意的合法的事情。
    (e)合伙企业不用服从有关筹集和维持股本的规则,非无限责任的注册公司则要遵守这一规则。
    (f)合伙企业可以与合伙人认为合适的债权人达成任何协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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