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1 000万元的贸易合同

admin2022-08-02  65

问题 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1 000万元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贷款300万元,致使银行损失数额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B.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C.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乙的刑事责任D.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和乙的刑事责任

选项 A.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B.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C.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D.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和乙的刑事责任

答案 D

解析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法定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定的方法包括:(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题目中,乙是甲公司的董事长,是甲公司的 负责人,乙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甲公司的行为。乙利用职位便利,在签订合同中虚构事实骗取银行贷款,数额较大,成立合同诈骗罪。因单位成立合同诈骗罪采取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所以答案选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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