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学历类
甲为报夺妻之恨想要杀死丙,为请好友乙帮忙便欺骗乙说,自己只是想教训教训丙。甲、乙
甲为报夺妻之恨想要杀死丙,为请好友乙帮忙便欺骗乙说,自己只是想教训教训丙。甲、乙
admin
2022-08-02
96
问题
甲为报夺妻之恨想要杀死丙,为请好友乙帮忙便欺骗乙说,自己只是想教训教训丙。甲、乙共同用木棍打击丙,乙只打击丙的大腿,并告诫甲不要下手太狠。由于甲一直猛击丙的头部,导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二者不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不能成立共同犯罪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二者在故意伤害罪的限度内构成共同犯罪C.由于“一人行为,全部负责”,甲、乙都构成故意杀人罪D.甲、乙都应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二者不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二者在故意伤害罪的限度内构成共同犯罪
C.由于“一人行为,全部负责”,甲、乙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D.甲、乙都应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
B
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主观方面,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这包含两个条件:(1)各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持性质相同的故意心态;(2)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需要注意的是,法硕考试认为性质相同的故意仅需部分相同。甲有故意杀人的故意,乙持故意伤害的故意,共同加害丙,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在故意伤害上具有共同的部分,因此二人在犯罪性质重合的限度,即故意伤害的限度内成立共同犯罪。由于故意杀人行为属于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过限行为,因此乙只在主客观相统一范围内对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甲则需要对故意杀人的过限行为负刑事责任。B选项正确。需注意,构成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人之间罪名未必相同,例如行贿罪和受贿罪。考生需要了解常见的具有重合部分的一些犯罪: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的限度内重合;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在强制猥亵罪的限度内重合;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在故意伤害罪的限度内重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xueli/918448.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硕法学研究生题库研究生入学分类
法硕法学研究生
研究生入学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现在在大学里有医学系甚至有财经系,而没有教育系,那么这只是表明,直到现在人
耶稣会学校对师资的培养和训练不包括()A.宗教训练 B.知识训练 C.职业道
甲请同事吃饭,结账时发现没带钱,遂请好友乙帮忙买单,乙碍于情面付款。后乙要求甲偿
甲外出务工多年未与家中联系,经其配偶乙申请,法院宣告甲死亡。甲的好友丙替甲偿还了
甲请同事吃饭,结账时发现没带钱,遂请好友乙帮忙买单,乙碍于情面付款。后乙要求甲偿
甲用枪射杀乙,乙中弹倒地。甲以为乙已死亡,遂弃“尸”于荒野。实际上,乙只是中弹受
甲觉得同事乙总和自己作对,想教训他一下,就偷走乙的手机埋在树下。甲的行为可能构成
甲为报夺妻之恨想要杀死丙,为请好友乙帮忙便欺骗乙说,自己只是想教训教训丙。甲、乙
关于教唆犯,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
高中教师甲上山采野生蘑菇做蘑菇汤,款待多年未见的好友乙,二人双双中毒,甲经抢救痊
随机试题
Thewordhorsepowerwasfirstusedtwohundredyearsago.JamesWatthadmad
粥瘤所不具备的成分是()A.纤维瘢痕 B.无定形的坏死物质 C.B淋巴细
资格预审的目的有( )。 A、排除不合格的投标人 B、提高招标工作效率
共用题干 第三篇 JoyceSipesandMaryEllenDod
如果工人没有合法、管用、可行的手段迫使企业改善安全条件的话,就是领导的批示再多,
道路绿化有多种布置方式,其总宽度一般占道路总宽度的()为宜。A.10%~20
按照研究侧重点分类,行动研究的类型不包括()。A.行动者用科学的方法对自己的行动
一个管理人员所能指挥、监督的人数是有限的。一般来说,从事正常日常工作,可以管辖(
监管部门依法对辖内银行机构及市场进行管理,主要包括( )。A.银行市场运行状况
患者,男,28岁,无意中发现甲状腺肿块15天,近3天来似有增大。99m锝扫描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