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曾表示将赠与乙 5000 元,且已实际交付乙 2000 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

资格题库2022-08-02  14

问题 甲曾表示将赠与乙 5000 元,且已实际交付乙 2000 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殴成重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B.丙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C.丙应在被殴伤 6 个月内行使撤销权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 2000 元

选项 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丙应在被殴伤 6 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 2000 元

答案 AD

解析 《民法典》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如下情形的,赠与人也得撤销合同:①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故意侵害行为。②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以上三项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有撤销原因时起1年内有效。”乙将甲之子丙殴打成重伤,符合第一种情况,因此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A项正确。 《民法典》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6个月。”因为乙的行为并未造成赠与人甲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丙无权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B、C错误。 《民法典》第194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所以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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