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债的提存的说法中,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

免费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下列关于债的提存的说法中,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是提存的条件之一B.提存物在提存期间产生的孳息归提存人所有C.债权人超过法定期限不领取提存物,提存物归债务人所有D.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提存机关承担

选项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是提存的条件之一
B.提存物在提存期间产生的孳息归提存人所有
C.债权人超过法定期限不领取提存物,提存物归债务人所有
D.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提存机关承担

答案 A

解析 《民法典》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 债权人下落不明;(三)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A正确孳息归债权人所有。B不正确。第104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可知,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在5年内不行使方消灭。C不正确。在提存期间,一切发生的提存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D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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