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给A公司200万元,要求A公司使用劣质材料冒充熔喷布生产口罩,同时外包装上不

题库2022-08-02  19

问题 甲乙给A公司200万元,要求A公司使用劣质材料冒充熔喷布生产口罩,同时外包装上不得显示任何具体信息。甲乙收货后将该批口罩假冒某品牌非医用口罩出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近300万元。案发后,乙逃往外地躲藏,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乙主动供述涉案情况并带领公安人员将甲抓获。经检验,涉案口罩系不合格产品。请结合上述材料,分析甲、乙、A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甲、乙、A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同犯罪,对甲、乙、A均应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其中乙有自首、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甲乙用200万元让A公司生产伪劣口罩,用不合格的材料冒充其他材料,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近300万,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构成该罪且犯罪既遂。且甲、乙、A公司事前有通谋,属于共同犯罪,其中甲、乙是教唆犯,A公司是实行犯。
(2)甲、乙还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处罚,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假冒注册商标的方式,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成立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本案中,甲乙假冒某品牌销售伪劣口罩,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该罪最高刑为7年;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销售金额两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案甲乙销售数额为300万元,显然重于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甲乙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3)乙有自首、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包括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要求行为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案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乙的罪行,而乙在盘问之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成立自首。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也属于立功。本案乙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甲,属于立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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