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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约定:甲赠与乙紫砂壶一把,该合同在乙结婚时生效。该合同属于( )。A.附
甲、乙约定:甲赠与乙紫砂壶一把,该合同在乙结婚时生效。该合同属于( )。A.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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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41
问题
甲、乙约定:甲赠与乙紫砂壶一把,该合同在乙结婚时生效。该合同属于( )。A.附确定期限的合同B.附不确定期限的合同C.附延缓条件的合同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选项
A.附确定期限的合同
B.附不确定期限的合同
C.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答案
C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根据条件对法律行为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将条件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就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将来必然发生的。
AB两项,甲与乙是否结婚是不确定的,不是将来必然发生的,因此不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D项,甲乙还未结婚,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也还未生效,所以不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项,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以结婚为发生效力的条件,在结婚成就时,赠与合同发生效力,是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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