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一份水泥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向乙供货,交货地点在乙单位工地。在交易前

考试题库2022-08-02  16

问题 甲、乙签订一份水泥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向乙供货,交货地点在乙单位工地。在交易前双方协商签订仲裁协议。后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对水泥的质量发生争议,于是甲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下列关于甲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的仲裁员产生的说法,错误的是()。A、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B、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C、第三名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选定D、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选项 A、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
B、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C、第三名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选定
D、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答案 C

解析 《仲裁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jzgc/96595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