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索赔申请,

最全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索赔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补偿的经济损失如下:   (1)在建工程损失26万元;   (2)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4.5万元;   (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万元;   (4)施工机具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5.6万元;   (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   【问题】   逐项分析以上的经济损失是否补偿给承包人,分别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为多少元?

选项

答案

解析 (1)在建工程损失26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承包人。
  理由: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本身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费4.5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承包人。
  理由:不可抗力造成承发包双方的人员伤亡,分别各自承担。
  (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承包人。
  理由:不可抗力造成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机具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5.6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承包人。
  理由: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机械设备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承包人。
  理由: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26+3.5=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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