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分三个施工合同段,业主以单价合同的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委托了监理单位。

admin2022-08-02  17

问题 某公路工程分三个施工合同段,业主以单价合同的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委托了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第一合同段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以下有关费用,要求业主予以支付:  因为合同规定该工程的某项设备由国外进口,安装前需要对安装操作的职工进行培训,培训费用为2万元。应业主要求在本项目中的一座上跨公路预应力桥梁上进行模型破坏性试验,投入费用8万元,改进混凝土泵送工艺试验费3万元,小计11万元。  为便于工程管理,工程后期在施工现场新搭设的民工用房5间,为业主代表人员搭设的现场临时用房3间,每间为1万元,计8万元。为加快工程进度,施工单位从公司总部调入了部分机型设备,运距137km,迁移费为3万元。  由于业主同意第二合同段施工单位临时使用第一合同段的施工便道运输物料,影响了第一合同段混凝土工程的连续施工,监理工程师记录并审核了第一合同段的工日、台班数量和计划如下:受影响部分的混凝土工程原计划用工2200个工日;单价40元/工日,原计划用机械台班360个台班,单价180元/台班;受到干扰后完成该混凝土工程实际用工2800个工日,实际结算单价45元/工日,实际用机械台班410个,实际结算单价200元/台班。  问题:  请分析上述费用是否应由业主支付?为什么?请计算应由业主补偿给第一合同段施工单位的费用是多少?

选项

答案

解析 (1)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不应支付,因为该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中(或该费用已经计入建安工程费中的间接费)。
  (2)破坏性试验费用,应予支付8万元,因为该费用没有包含在合同价中(或该费用属于业主应支付的试验研究费);改进混凝土泵送工艺的试验费,不应支付,因为该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中(或该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费中的其他直接费)。
  (3)为民工搭建用房费用,不应支付,因为该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中(或该费用已经计入建安工程费中的现场经费);为业主搭建的用房,应予支付3万元,因为该费用没有包含在合同价中(或该费用属于业主应付出的临时设施费)。
  (4)施工机械迁移费,不应支付,因为该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中(或该费用属于机械使用费)。
  (5)人工、机械增加费,应予支付,因为第一合同段的施工便道被借用和干扰导致了施工降效费,其中:
  人工费补偿:(2800-2200)×40=24000(元)
  机械台班费补偿:(410-360)×180=9000(元)
  小计补偿费:24000+9000=33000(元)=3.3(万元)
  (6)以上五项,合计补偿8+3+3.3=14.3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jzgc/271856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