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李某于2007年9月5日在某中央企业初始注册并执业,2008年6月

admin2022-08-02  34

问题 注册安全工程师李某于2007年9月5日在某中央企业初始注册并执业,2008年6月参加由集团公司总部组织的继续教育16学时。2009年由于工作太忙,未抽出时间参加集团公司总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后来参加了工作地点所在地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培训中心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16学时。2010年6月再次参加由集团公司总部组织的继续教育16学时。李某准备在2010年办理延续注册,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下列有关李某延续注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李某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继续教育累计只有32学时,不能办理延续注册B:李某参加继续教育累计有48学时,符合要求,可以办理延续注册C:李某可以在2010年9月5日提出延续注册申请D:李某可以在2010年10月5日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选项 A:李某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继续教育累计只有32学时,不能办理延续注册
B:李某参加继续教育累计有48学时,符合要求,可以办理延续注册
C:李某可以在2010年9月5日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D:李某可以在2010年10月5日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答案 B

解析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10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注册申请表;(2)申请人执业证;(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5)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第23条规定,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李某参加继续教育累计有48学时,且在有效期满30日前,因此可以办理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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