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台同,合同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

资格题库2022-08-02  55

问题 某公路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台同,合同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工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已获监理人批准。在边坡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提供的水泥未到,使该项作业从8月3日至8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0天),该项作业人工30人,混凝土搅拌机1台。8月7日至8月9日因下雨,涵洞基础开挖工程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该项作业人工10人。8月17日至8月21日因1台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涵洞砌筑延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该项作业人112人。为此,承包人于8月5日后陆续送交了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并于8月24日向监理人提交了一份索赔书,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工期索赔:(1)边坡8月3日至8月16停工,计14天。(2)涵洞基础 8月7日至8月9日停工,计3天。(3)砌筑8月17日至8月21日延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2.费用索赔:(1)窝工机械设备费:一台混凝土搅拌机 14×165=2310(元)。一台砂浆搅拌机7×78=546(元)。小计:2856元。(2)窝工人工费:边坡 30人×80×14=33600(元)。基础 10人×80×3=2400(元)。砌筑 12人×80×4=3840(元)。小计:39840元。(3)管理费增加:(2856+39840)×15%=6404.4(元)。(4)利润损失:(2856+39840+6404.4)×7%=3437.03(元)。经济索赔合计:52537.43元。1、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2、假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窝工机械设备费索赔按台班单价的65%计;考虑对窝工人工应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的降效损失,窝工人工费索赔按每工日35元计:综合费率为窝工费的10%。承包人上报的人工、机械单价为承包人投标单价,试确定索赔额。

选项

答案

解析 1.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正确。
(1)边坡停工14天,应予工期补偿14天。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且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
(2)基础开挖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正常下雨属于季节性因素,是有经验的承包人能预计的,在施工组织中应作考虑,不予索赔。
(3)砌筑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属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
同意工期补偿:14+0+0=14(天)。
2.费用索赔审定:
(1)窝工机械费
边坡机械窝工:14×165×65%=1501.5(元)。
砌筑机械窝工:因砂浆搅拌机故障为非业主原因,所以造成砂浆搅拌机的窝工机械费不予补偿。
小计:1501.5元。
(2)窝工人工费
边坡窝工:30×35×14=14700(元)(业主原因造成,但窝工工人已做其他工作,所以只补偿工效差。
基础开挖窝工:不予补偿。
砌筑窝工:不予补偿。
小计:14700元。
(3)管理费、规费、税金
(1501.5+14700)×10%=1620.15(元)。
(4)索赔合计:1501.5+14700+1620.15=1782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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