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3月1日,发包人于3月10日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

admin2022-08-02  20

问题 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3月1日,发包人于3月10日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3月20日。接到开工通知后,承包人由于人员、设备未能及时到位,3月30日才正式进场施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该项目开工日期应当为( )。A.3月1日B.3月20日C.3月10日D.3月30日

选项 A.3月1日
B.3月20日
C.3月10日
D.3月30日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工期。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三)工期顺延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
『注意1』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注意2』如对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如下处理:1)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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