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中,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时,关于履行地确定的说法正确

admin2022-08-02  14

问题 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中,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时,关于履行地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A.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B.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C.即时结清的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D.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E.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选项 A.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B.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C.即时结清的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D.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答案 AD

解析 2022教材P339,2021教材P338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选项B,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选项C,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选项E,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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