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工期为16周,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

admin2022-08-02  29

问题 某公路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工期为16周,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周)。各工作均按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报价单(部分)见下表。施工单位报价单表工程施工到第4周末时进行进度检查,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A工作已经完成,但由于设计图局部修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840m3,工作持续时间未变。事件2:B工作施工时,遇到异常恶劣的气候,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窝工,损失1万元,实际只完成估算工程量的25%。事件3:C工作为检验检测配合工作,只完成了估算工程量的20%,施工单位实际发生检验配合工作费用5000元。事件4: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导致D工作尚未开始,造成施工单位自有设备闲置4个台班,台班单价 300元/台班、折旧费100元/台班。施工单位进行文物现场保护的费用为1200元。【问题】1、根据第4周末的检查结果,逐项分析B C D三项工作的实际进度对工期的影响,并说明理由。2、若施工单位在第4周末就B C D出现的进度偏差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应批准工程延期多长时间为什么3、施工单位是否可就事件2、4提出费用索赔为什么可以获得的索赔费用是多少4、事件3中C工作发生的费用如何结算5、前4周施工单位可得到的结算款为多少元

选项

答案

解析 1、B工作拖后1周,不影响工期,因B工作总时差为1周。
C工作拖后1周,不影响工期,因C工作总时差为3周。
D工作拖后2周,影响工期2周,因D工作总时差为0(或D工作为关键工作)。
2、批准工程延期2周。理由: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造成D工作拖延,不属于施工单位责任,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3、(1)事件2不能索赔费用,因异常恶劣天气造成的施工单位施工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窝工的损失不能索赔,属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延误(即不可抗力),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2)事件4可以索赔,因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属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属建设单位责任。
(3)可获得的索赔费用为:4台班×100元/台班+1200元=1600元。
4、不予结算,因施工单位对C工作的费用没有报价,故认为该项费用已分摊到其他相应项目中,结算时不予结算。
5、施工单位可得到的结算款:
A工作:840m3×300元/m3=252000元
B工作:1200m3×25%×320元/m3=96000元。
D工作:4台班×100元/台班+1200元=1600元
合计:252000+96000+1600=349600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jzgc/15140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