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公司承建某大学办公科研综合楼项目,在装饰装修阶段,大学城建设单位追

admin2022-08-02  16

问题 背景资料某公司承建某大学办公科研综合楼项目,在装饰装修阶段,大学城建设单位追加新建校史展览馆,紧临在建办公科研综合楼一总建筑面积 2160 ㎡,总造价 408 万元,工期 10 个月。部分陈列室采用木龙骨石膏板吊顶。事件一:考虑到展览馆项目紧临办公科研综合楼,用电负荷较小,且施工组织仅需 6 台临时用电设备,某公司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决定不单独设置总配电箱,直接从综合楼项目总配电箱引出分配电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直接从分配电箱连接供电。项目经理安排了一名有经验的机械工进行用电管理。监理工程师认为不妥,指令整改。事件二:在施工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临时木工加工棚面积约 90m2,配置了 2 只灭火器,手提灭火器直接放在仓库潮湿的地面上,现场消防车道的宽度达到了 3.5m;检查人员对上述情况要求整改。事件三:基础桩设计桩径Φ800mm。长度 35m~42m,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共计 900 根,施工单位编制的桩基施工方案中列明,采用泥浆护壁成孔,导管法水下灌注 C30 混凝土;灌注时桩顶混凝土面超过设计标高 500mm,每根桩留置 1 组混凝土试件:成桩后按总桩数的 20%对桩身质量进行检验,监理工程师审查时认为方案存在错误,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后重新上报。事件四:在浇筑展览馆首层大堂顶板混凝土时,发生了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 5 人死亡,7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 1 小时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问题】1.指出事件一中校史展览馆工程临时用电管理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2.事件二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分别写出正确做法。3.指出事件三桩基施工方案中的错误之处,并分别写出相应的正确做法。4.事件四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此次事故属于哪个等级?纠正事件四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的错误做法。报告事故时应报告哪些内容?

选项

答案

解析 1.校史展览馆工程临时用电管理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不妥之处一:施工单位仅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正确做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或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不妥之处二:临时用电设备从分配电箱连接供电;
正确做法:用电设备从开关箱取电,开关箱再从分配电箱取电。
不妥之处三:用电设备直接从分配电箱接电不妥;
正确做法应该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三级配电,而用设备必须从开关箱接电。
不妥之处四:机械工进行用电管理;
正确做法:应由持上岗证的电工进行管理。
2.不妥之处一:木工棚内配置了 2 支灭火器不妥。
正确做法:根据相关规定,该类区域应每 25 ㎡配置一支灭火器,区域面积为 90 ㎡因此至少配置 4 支灭火器。
不妥之处二:手提灭火器直接放在仓库潮湿的地面上。
正确做法:灭火器不应摆放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必须摆放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手提式灭火器应使用挂钩悬挂,或摆放在托架上、灭火箱内,也可直接放在室内干燥的地面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 1.5m,底部离地面高度宜大于 0.15m。
不妥之处三:消防车道宽度 3.5m。
正确做法:根据相关规定,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因此应增宽车道。
3.不妥之处一:导管法水下灌注 C30 混凝土。
正确做法:水下灌注混凝土强度应比设计强度提高等级配置。
不妥之处二:灌注时桩顶混凝土面超过设计标高 500mm。
正确做法:水下灌注时桩顶混凝土面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超灌 1.0m 以上。
4.
(1)事件四属于较大事故。
(2)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 1 小时后直接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错误,应该是: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 1h 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③事故的初步原因;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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