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某日,在某城市广场,被告人叶某某(案发时17岁,系某职业学院学生

资格题库2022-08-02  23

问题 2020年10月某日,在某城市广场,被告人叶某某(案发时17岁,系某职业学院学生)因牛某某玩篮球时无意碰到其脚,便在牛某某脸部打了几巴掌、并对其拳打脚踢,导致牛某某骨折,后牛某某求饶后,叶某某才允许其离开。事后叶某某又多次无缘无故对牛某某进行围堵和殴打。对叶某某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

选项

答案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发时,叶某某17岁,对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非“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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