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财务会计
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 )(2012年)A.老师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
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 )(2012年)A.老师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
题库
2022-08-02
126
问题
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 )(2012年)A.老师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赶出教室,学生跳楼自杀B.汽车修理工恶作剧,将高压气泵塞入同事肛门充气,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C.路人见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D.邻居看见6楼儿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手去接,因未能接牢,儿童摔成重伤
选项
A.老师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赶出教室,学生跳楼自杀
B.汽车修理工恶作剧,将高压气泵塞入同事肛门充气,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
C.路人见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
D.邻居看见6楼儿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手去接,因未能接牢,儿童摔成重伤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过失犯罪。 A项,教师对学生进行轻微处罚,学生自杀的,学生的死亡属于被害人自我答责,与教师的处罚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没有过失犯罪成立所需要的第一步——构成要件符合性,教师不构成犯罪,自然不成立过失犯罪。故A项正确。
B项,将高压气泵塞入他人肛门充气,是高度危险行为。行为人对于可能的身体伤害结果是有认识的,仍然采取了放任的心态,成立间接故意的故意伤害罪。故B项正确。
C项,见义勇为追赶小偷,是正当防卫或者公民扭送之一种,本身是合法行为。小偷自己选择跳河逃跑,虽然与路人的追赶有事实关系,但是路人的追赶行为本身产生的风险是被法律所容忍的,与小偷选择跳水逃跑结果溺死的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而不成立犯罪。故C项正确。
D项,首先,邻居对于坠楼的小孩没有救助义务,即使不伸手去接,也不成立犯罪。其次,邻居在刹那间伸手去接快速坠楼的小孩,无法期待邻居能够在短时间内做出最准确的动作来救助小孩,即邻居在现实生活中即使足够谨慎也对结果没有回避可能性。因此邻居不成立犯罪。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aiwukuaiji/667086.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注册税务师题库5127分类
注册税务师
5127
相关试题推荐
在特别程序中,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是下列哪一项?() A.重大、疑难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 A.应当在
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
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起诉人按申诉处理,但有些
依特别程序审理非讼案件,裁判生效后,出现新事实、新情况的,应该:() A.
船长、船员由于执行职务范围内工作的过失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则:() A.由船
我国某人民法院受理了一宗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确认的案件,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
以下关于级别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a.海事海商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
下列案件中,直接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审理的有:() a.甲失踪3年杳
甲为某国驻华领事,因以下案件涉诉,我国人民法院不具有管辖的有:() A.甲
随机试题
Thispassageischieflyabout______。[br]Lightning-causedfirescanbecontro
[originaltext]Whenyouturnontheradio,youhearanadvertisement.Wheny
Writeanessayabout400wordsforauniversitylectureronthefollowingtop
下列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建设工程实
细菌性心内膜炎时心瓣膜上的赘生物一般没有()。A.中性粒细胞 B.血小板
下列哪项不是肠蛔虫堵塞的临床表现()A.脐周阵发性腹痛 B.可扪及条索状包
下列关于信用风险说法正确的是( )。A.信用风险既存在于传统的贷款、债券投资等
在计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持有的非限售股份市值时,应以( )为基准日。A
关于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中的资产托管机构,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资产托管
关于承揽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A.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要接受定作人的指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