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于6月某日零时许,在北京市南五环某区盗窃路灯供电电缆线共180米,经鉴定价值

最全题库2022-08-02  32

问题 朱某于6月某日零时许,在北京市南五环某区盗窃路灯供电电缆线共180米,经鉴定价值为人民币5000余元,后被抓获。对朱某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只构成盗窃罪B.只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C.行为人同时符合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D.对朱某应当从一重罪,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论处

选项 A.只构成盗窃罪
B.只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C.行为人同时符合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
D.对朱某应当从一重罪,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论处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盗窃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竞合。朱某盗窃路灯供电电缆线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破坏了电力设备,危害到公共安全,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从一重罪处断。盗窃罪的基本量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基本量刑幅度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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