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为债务纠纷,将自己在该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给赵某,但

考试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何某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为债务纠纷,将自己在该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给赵某,但是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何某找到不知情的孙某,以合理的价格将股权又转让给了孙某,且为孙某及时办理了变更登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何某将股权转让给孙某的行为是有效的B.赵某有权向孙某要求赔偿C.赵某无权向何某要求赔偿D.孙某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所有权E.若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存在过错,赵某有权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 A.何某将股权转让给孙某的行为是有效的
B.赵某有权向孙某要求赔偿
C.赵某无权向何某要求赔偿
D.孙某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所有权
E.若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存在过错,赵某有权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中有关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处理。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受让股东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本题中,孙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因此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所有权。赵某可以向原股东何某要求赔偿,若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存在过错,赵某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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