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水公司成立于 2010年 11月,注册资本 2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工程机械

题库2022-08-02  47

问题 长水公司成立于 2010年 11月,注册资本 2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 2月 1日,长水公司向恒发公司借款 3000 万元,期限 1 年。2014年 9月,由于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长水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发公司几次催收均无结果。2016年 3月 6日,恒发公司向法院申请长水公司破产。下列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及撤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长水公司作为债务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B.恒发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前请求撤回其提出的破产申请C.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长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D.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长水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E.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有权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选项 A.长水公司作为债务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恒发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前请求撤回其提出的破产申请
C.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长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D.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长水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E.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有权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答案 BCDE

解析 (1)选项 A: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之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除此之外还要包括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撤回申请。(3)选项 CE:当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进行判断的标准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无需考虑资不抵债问题,故本题中,当恒发公司几次催告而无果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债务人破产。(4)选项 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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