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甲类卷烟,2021 年 7 月发生经营业

考试题库2022-08-02  36

问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甲类卷烟,2021 年 7 月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 150 万元,同时在发票中注明另外支付价外补贴 16 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烟叶税。(2)将收购的烟叶全部运往乙企业(一般纳税人)加工成烟丝,支付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 3 万元,向乙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 20 万元。本月将委托加工的烟丝全部收回,乙企业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且已按规定代收代缴相关税费。(3)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生产甲类卷烟 600 标准箱,当月对外销售 400 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 1356 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56%,定额税率为 150 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烟叶税是(   )万元。A.27.27B.30C.33.2D.33

选项 A.27.27
B.30
C.33.2
D.33

答案 D

解析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 10%计算。 ,应缴纳烟叶税=150×(1+10%)×20%=33(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aiwukuaiji/511849.html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1题库税务师分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