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某化妆品生产企业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

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基本情况:某化妆品生产企业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500万元,税金及附加525万元,销售费用360万元,管理费用34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另外取得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以及投资收益35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已经预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该企业2019年有尚未弥补的亏损10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出租不动产采用一般计税方法,12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借方无余额。广告宣传费2019年未抵扣完金额为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19年未抵扣完金额为10万元。 2021年4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以下相关问题: (1)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0箱A牌高档化妆品的代销清单及货款226万元(50箱A牌高档化妆品成本价1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00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代销A牌高档化妆品 2260000   贷:预收账款——代销A牌高档化妆品 2260000 (2)企业在2020年7月1日将本地闲置的厂房出租,合同中列明年含税租金收入26.16万元,未列明租期。企业于2020年7月1日一次性收取一年租金26.16万元,款项已经收到。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61600   贷:其他应付款     261600 相关折旧已经正确计提并计入了正确的会计科目。企业已经在租赁合同上贴印花税票5元,并缴纳了房产税1.08万元。该厂房原值5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20%。 (3)管理费用中含有业务招待费120万元、广告宣传费10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含该企业通过省民政厅向目标脱贫地区捐款200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100万元; (5)营业外收入中含有企业转让专利技术的转让所得600万元,其中技术转让收入为1100万元,技术转让成本为495万元,缴纳相关费用5万元; (6)成本费用中含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20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5万元; (7)6月8日购入专门用于研发的新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万元,增值税款7.8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进项税额已按规定申报抵扣。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一次性扣除。当年会计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按6年计提折旧,已经计提了折旧费用10万元。 (8)7月10日购入一台符合有关目录要求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支付金额30万元、增值税额3.9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假设净残值为5%,按照10年计提折旧,当年已经计提了折旧费用1.1875万元,计入制造费用并已经结转入产品销售成本。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一次性扣除。 (9)投资收益350万元,其中直接投资于境内居民企业投资收益50万元,从境外分公司分回的股息300万元,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当地所得税率为20%(不考虑境外征收的预提所得税)。(1)逐一指出企业的各项业务会计处理存在的错误之处(若有)及对税收的影响;无错误的,指出其纳税调整金额。(单位:万元,保留小数点后四位)(2)填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简表)。(单位:万元)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业务1解析收到代销款及清单时应该确认收入,由于没有确认收入:①少计收入200万元②少结转成本120万元③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26万元④少计消费税=200×15%=30(万元)⑤少计城建及教育费附加=(26+30)×(7%+3%)=5.6(万元)业务2解析收到租金没有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少缴企业所得税。未正确计算缴纳房产税,造成少缴房产税。①企业所得税: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因此应该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为12万元(26.16÷1.09÷2)。少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②应按预收的租金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26.16÷1.09×9%=2.16(万元)。③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216万元。④应缴房产税=26.16÷1.09÷2×12%+500×(1-20%)×1.2%÷2=3.84(万元),补缴房产税=3.84-1.08=2.76(万元),应该计入“税金及附加”。业务3解析①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6000+200+12)×5‰=31.06(万元)<发生额的120×60%=72(万元),税前准予扣除31.06万元,应纳税调增120-31.06=88.94(万元);②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6000+200+12)×30%=1863.6(万元),2020年实际发生100万,未超标,可全额扣除。本年扣除限额剩余1863.6-100=1763.6(万元),可抵扣2019年结转的20万元,即纳税调减20万元;③研发费用应加计扣除75%纳税调减40×75%=30(万元);⑤补缴的印花税=26.16×1‰-5÷10000=0.0257(万元)业务4解析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100万元不得扣除,要纳税调增。对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可以全额扣除,无需纳税调整。业务5解析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所得额=500+(600-500)×50%=550(万元)业务6解析①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税前可以扣除,无须调整。②福利费扣除限额=2000×14%=280(万元)纳税调增金额=300-280=20(万元)③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000×2%=4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④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0×8%=160(万元),本年实际发生45万元,可全额扣除。剩余限额=160-45=115万元,可扣除结转至本年扣除的上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万元,即纳税调减10万元;业务7解析纳税调减60-10=50(万元)备注:允许会计上仍然作为固定资产正常核算,在填写《年度申报表》时,纳税调减50万元。业务8解析(1)新购进设备,单位价值低于500万元,可以一次扣除,纳税调减30-1.1875=28.8125(万元)(2)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应抵免企业所得税3万元。业务9解析(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2)境外股息收入差额补税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00万元境外股息。境外应纳税所得额=300÷(1-20%)=375(万元)抵免限额=375×25%=93.75(万元)已纳税额75万元,抵免75万元,补缴18.75万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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