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

练习题库2022-08-02  32

问题 某电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20年8月税务稽查分局派员对其2020年1月~2020年6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20年6月份有一笔销售电子产品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税款65万元,于当月收到购货方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该电子生产企业以购货方占用其流动资金为由经协商另收20万元作为补偿,款项已于当月收到,公司也于当月向购货方开具收款收据,并按“金融服务”6%的税率申报缴纳了增值税。 税务检查人员认定该项补偿款应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经稽查相应程序,税务稽查分局于2020年8月28日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派员同时送达该电子生产企业,要求其补缴增值税11688.09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1)判断国税稽查分局及相关人员作出的各项处理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2)该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减少经济损失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①税务检查人员认定该项补偿款应补缴增值税是正确的。
该电子生产企业以购货方占用其流动资金为由经协商另收20万元作为补偿,实质上是延期付款利息,应作为销售
货物的价外费用按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不能按照6%的税率计算纳税。
应补增值税=200000÷(1+13%)×13%-200000÷(1+6%)×6%=11688.09(元)
②税务机关要求其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是正确的。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不仅可以追征税款,而且可以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③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甲企业做法不符合程序。对于企业进行滞补罚的,应先告知企业听证的权利,在5日内不申请听证的,才下达处理决定,稽查分局同时送达有剥夺甲企业听证权的嫌疑。
(2)该企业应当及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以减少经济损失。因为滞纳金是按日加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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