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公司2020年2月与其他企业订立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一份,所载金额60万

免费题库2022-08-02  39

问题 某食品公司2020年2月与其他企业订立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一份,所载金额60万元。签订一份既有产品购销业务又有加工承揽业务的电子合同,总金额100万元。2020年3月公司转让一处外购的旧厂房,转让价格15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60%。另外由于市场规模缩小、经营模式改变,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100万元,已知公司原注册资金80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该公司咨询税务师事务所下列问题: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否可以申请印花税退税?  (2)公司订立的技术转让书据应缴纳印花税多少?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未分别记载金额应如何缴纳印花税?税额多少?(金额单位为元,印花税税率:产权转移书据0.5‰,购销合同0.3‰,加工承揽合同0.5‰。)  (3)公司转让旧厂房应缴纳哪些税种?  (4)旧厂房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确定有几种情况?具体如何确定?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可以申请印花税退税。根据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2)①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属于产权转移数据,适用0.5‰的印花税率,因此技术转让书据应缴纳印花税=合同金额×适用税率=60×0.5‰×10000=300(元)。②同一份合同或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可以同时适用一个或几个税率分别计算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应按照其中较高的税率计算纳税。因此该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适用0.5‰的税率。即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100×0.5‰×10000=500(元)。
  (3)公司转让旧厂房(存量房)应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4)公司转让旧厂房(存量房)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确定有两种情况:
  ①转让旧房及建筑物能够取得评估价格,此时可以扣除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其中,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②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此时扣除项目金额为: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此外可扣除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其中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此外,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aiwukuaiji/50676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