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甲公司借给乙公司三十万元,乙公司尚未还款时,甲公司吞并了乙公司

资格题库2022-08-02  29

问题 (2019年真题)甲公司借给乙公司三十万元,乙公司尚未还款时,甲公司吞并了乙公司,这种合同终止的形式是(  )A.免除债务B.提存C.抵销D.混同

选项 A.免除债务
B.提存
C.抵销
D.混同

答案 D

解析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发生混同的原因有两种: 一是概括承受, 即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的权利与义务。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常见的现象是企业的合并, 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互有债权债务, 两个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债权债务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二是特定承受,即因债权人让与或债务人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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