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小张为该校在编教师,双方约定,聘用合同期限为2016年6

admin2022-08-02  38

问题 某大学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小张为该校在编教师,双方约定,聘用合同期限为2016年6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小张如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6个月通知单位。工作第二年,小张因多次发生教学事故被考核为不合格。小张认为很没面子,2018年7月1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单位未答复。2018年8月1日,小张主动离职。下列选项中,关于小张离职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合法,小张没有正当事由不能解除聘用合同B.合法,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可以单方解除聘用合同C.不合法,因为合同约定了小张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6个月通知D.不合法,小张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下,不能主动解除聘用合同

选项 A.不合法,小张没有正当事由不能解除聘用合同
B.合法,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可以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C.不合法,因为合同约定了小张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6个月通知
D.不合法,小张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下,不能主动解除聘用合同

答案 C

解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案例中,由于小张与学校在合同中约定小张如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6个月通知单位,因此小张离职的行为不合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aiwukuaiji/44635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