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一定事由发生的抗辩,可以对抗

资格题库2022-08-02  24

问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一定事由发生的抗辩,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该类事由有(   )。A.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B.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他人假冒C.票据背书不连续D.票据上未记载出票地

选项 A.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B.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他人假冒
C.票据背书不连续
D.票据上未记载出票地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对物抗辩。对物抗辩,这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这一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应记载的内容有欠缺;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选项A);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进行票据行为;票据上有禁止记载的事项(如付款附有条件,记载到期不合法);背书不连续(选项C);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疵(如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等。②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如票据未到期、付款地不符等。③票据载明的权利已消灭或已失效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债权因付款、抵销、提存、免除、除权判决、时效届满而消灭等。④票据权利的保全手续欠缺而为的抗辩。如应作成拒绝证书而未作等。⑤票据上有伪造、变造情形而为的抗辩(选项B)。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因此这不影响票据效力,不构成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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