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县甲葡萄酒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

考试题库2022-08-02  22

问题 W 县甲葡萄酒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 年 10 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以自产 100 箱 M 品牌葡萄酒换入酿酒设备,该 M 品牌葡萄酒生产成本 1 130 元/箱,含增值税平均单价 2 034 元/箱,含增值税最高单价 2 486 元/箱。 (2)向 W 县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移送 500 箱自产 N 品牌葡萄酒,该 N 品牌葡萄酒含增值税出厂价 1 695 元/箱;该门市部对外销售 400 箱,含增值税单价 3 390 元/箱。 (3)受托为乙公司加工 Z 品牌葡萄酒,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 40 680 元;乙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 720 000元,甲葡萄酒公司无同类葡萄酒销售价格。 已知:销售葡萄酒增值税税率为 13%,消费税税率为 10%;销售劳务增值税税率为 13%。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计算甲葡萄酒公司当月受托加工 Z 品牌葡萄酒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720000+40680)÷(1-10%)×10%=84520元B.[720000×(1+10%)+40680÷(1+13%)]×10%=82800元C.[720000+40680÷(1+13%)]÷(1-10%)×10%=84000元D.[720000+40680÷(1+13%)]×10%=75600元

选项 A.(720000+40680)÷(1-10%)×10%=84520元
B.[720000×(1+10%)+40680÷(1+13%)]×10%=82800元
C.[720000+40680÷(1+13%)]÷(1-10%)×10%=84000元
D.[720000+40680÷(1+13%)]×10%=75600元

答案 C

解析 由于甲葡萄酒公司无同类葡萄酒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算价格中的加工费为不含税金额,需要将题目中的含税加工费换算为不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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