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王某到甲公司上班,并与甲公司订立了5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在

admin2022-08-02  42

问题 2012年5月4日,王某到甲公司上班,并与甲公司订立了5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就试用期、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社会保险等内容作了约定,并约定王某若提前解约须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元。2014年12月1日,决定自主创业的王某向甲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甲公司未给予答复。2014年12月6日,王某离开甲公司。王某提前解约给甲公司造成了8000元的经济损失,双方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关于王某提前解约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也有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B.甲公司无权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有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C.甲公司无权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也无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D.甲公司有权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无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选项 A.甲公司有权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也有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B.甲公司无权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有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C.甲公司无权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也无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D.甲公司有权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无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答案 B

解析 (1)王某和甲公司之间不涉及竞业限制条款或服务期的约定,所约定的违约金属于无效违约金,甲公司无权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2)王某如欲单方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而实际上王某从递交辞职报告到自行离职仅6天时间,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就其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aiwukuaiji/37534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