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在我国的保险监管体系占有重要地位,自2003年中国保监会发

考试题库2022-08-02  92

问题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在我国的保险监管体系占有重要地位,自2003年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到2013年发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再到2016年1月中国“偿二代”监管体系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已经达到国际水平。2021年1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请在此背景下证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含义,偿付能力监管的基本思想,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之间的关系,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导向,按照“偿二代”的规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的分类,固有风险的内容及其进一步细分情况。

选项

答案

解析 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体系不仅考虑准备金是否足以弥补可预见和部分不可预见的赔款和费用,还考虑到当准备金不足以弥补不可预见的重大损失时,其资本金是否足以承受对没有明确认识到的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二、偿付能力监管的基本思想

偿付能力监管的基本思想是在充分考虑资产和负债面临风险的基础上,根据保险公司的规模和承担的风险总量来设定资本要求。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额度应与其经营的业务相匹配。

三、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可以分为法定偿付能力、实际偿付能力和最低偿付能力。实际偿付能力原指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具体表现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产来匹配其负债。但对于经营风险的保险公司来说,实际偿付能力是指根据监管法定会计准则进行适当认可调整后的认可资本。其计算公式是:认可资本=认可资产-认可负债。最低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已确认资产与已确认负债之间的差额,是保险公司必须达到的标准,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采用的是最低偿付能力标准,要求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额度须大于最低偿付能力,其中最低偿付能力必须与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相适应。

四、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导向,是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新体系。

五、按照“偿二代”的规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由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组成。

固有风险是指在现有的正常的保险行业物质技术条件和生产组织方式下,保险公司在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必然存在的客观的偿付能力相关风险;控制风险是指因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不完善或无效,导致固有风险未被及时识别和控制的偿付能力相关风险。

固有风险由可量化为最低资本的风险(简称可量化风险)和难以量化为最低资本的风险(简称难以量化风险)组成。可量化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由“偿二代”监管体系中的第一支柱反映;难以量化风险包括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偿二代”中的第二支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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