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初,小张结束了城里打工多年打工的生涯,回到海边的家乡承包了一片海参养

最全题库2022-08-02  87

问题 2018年年初,小张结束了城里打工多年打工的生涯,回到海边的家乡承包了一片海参养殖场,共800亩。小张家乡的近海是海参养殖的极佳海区,海参养殖目前有5万多亩,且多是野生海参,养殖户的先期投入非常大,但投入大并不一定产出高,这是因为,海参从投苗入海到长成收获需要三年时间,此期间最怕高温赤潮出现,一旦出现轻则产量减少,重则大面积闷热死亡。为了转移风险,小张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海参养殖高温指数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只要国家气象部门发布的气温数据日最低温度高于24.6℃,就触发了保险责任理赔。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公式计算赔付金额。赔偿限额为每亩1500元。小张雇了4人为其打工,其中包括老王老夏二人。考虑到这4位工作人员长期出海工作,为了转移风险,小张给4人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小张。在保险期间内,小张因为资金紧张,把承包的300亩转让给好友小李,并将4人中的2人(老王和老夏)派给小李打工。之后,在保险期间内,老王和老夏出海意外身故。之后,养殖业出险,经保险公司理赔勘察,每亩地赔偿800元。1.海参养殖高温指数保险合同,小张当日承租的800亩养殖水田向X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赔给小张多少钱?为什么?2.老王老夏身故按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下,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吗?为什么?3.老王老夏身故,谁有权向X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
此题考查的是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小张承租的养殖水田剩余500亩,可按照800元/亩的价格获得赔偿,即获得400000元赔偿。小张转让给小李的300亩养殖水田,在发生保险事故发生时,小张对这300亩养殖水田已经失去保险利益,因此不能获得赔偿。所以,小张最终获得保险公司40万元的赔偿。

2.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小张是在老王和老夏为其打工时给买的保险,当时是具备保险利益的,虽然老王和老夏在出险时已改为为小李打工,但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只要求在投保时必须存在,因此老王和老夏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效,出海身故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本案中,小张指定自己为受益人是不符合保险法要求的,因此指定受益人无效,应由老王和老夏的法定继承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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