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在云南曲靖的豆麦公司2001年申请注册了用于食品上的“麦实”商标并获准注册

免费题库2022-08-02  53

问题 注册地在云南曲靖的豆麦公司2001年申请注册了用于食品上的“麦实”商标并获准注册,经过近20年的使用,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2015年,豆麦公司决定进军国际市场,在日本、英国等20多个国家申请注册了商标。2010年,豆麦公司取得了绿色食品的认证,从而获准使用“绿色食品”商标。“绿色食品”商标是证明食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标志,企业的产品只要满足“绿色食品”的认证标准,均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商标。2020年由于豆麦公司的生产经营发生暂时困难,遂以“麦实”注册商标为质押,进行贷款,以解决资金周转困难。A公司从豆麦公司的批发商那里以200元一箱的价格购得“麦实”食品,转手在某网站上以150元一箱特价销售,以提升店铺人气。豆麦公司认为A公司的销售价格扰乱了其定价策略,遂发函给A公司,称其侵犯了“麦实”商标专用权,但A公司认为自己销售的是“麦实”真品,不侵权。1.从商标的类型上看,绿色食品商标属于哪种商标类型?为什么?2.2010年,豆麦公司取得了绿色食品的认证,从而获准使用“绿色食品”商标。该“绿色食品”商标使用的许可属于哪种许可?为什么?3.豆麦公司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应当到哪里办理质权登记?为什么?4.A公司认为自己销售的是“麦实”真品,不侵权,其依据的原则或理由是什么?请阐述。

选项

答案

解析 1.属于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被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绿色食品商标是证明食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标志,系证明商标。
2.属于商标的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的特点在于,被许可人的数量可以是多名。在发生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普通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只要企业的产品满足“绿色食品”的认证标准,均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商标,说明该商标使用的许可是普通许可。3.应当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担保法》《物权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58号公告)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4.依据的原则可能是商标权用尽原则。商标权用尽又称商标权穷竭,是指商标注册人自己或许可他人将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后,他人无需商标注册人允许便可再次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包括为此目的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均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A公司购买的是真品“麦实”食品,其低价转售无需得到商标权人豆麦公司的同意,符合权利用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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