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绿茶协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于2011年7月2日取得第912××

考试题库2022-08-02  20

问题 南湖绿茶协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于2011年7月2日取得第912××××号“南湖绿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性质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有效期限至2021年7月1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30类:茶叶。2013年6月,“南湖绿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19年,南湖绿茶协会发现西北公司在某网络平台开设的“沁香好茶”店铺公开销售绿茶,链接标题为“2019新茶正宗绿茶茶种类南湖绿茶1509盒装茶”字样。产品详情中茶种类标记为“南湖绿茶”和“南湖绿茶正宗原产”字样。南湖绿茶协会可以寻求的救济途径有(   )。A.由当事人自行协商B.向人民法院起诉C.请求相关行政部门处理D.请求所在省司法厅处理

选项 A.由当事人自行协商
B.向人民法院起诉
C.请求相关行政部门处理
D.请求所在省司法厅处理

答案 ABC

解析 有侵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请求相关行政部门处理。对于侵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行为,相关行政部门既可以依申请查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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