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为在中国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9年3月2

考试题库2022-08-02  71

问题 杰克为在中国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9年3月2日入境、7月30日离境。在境内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基本工资收入20000元;从境外企业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1000元。(2)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4000元,以现金形式取得伙食补贴1500元、洗衣费300元。(3)期间杰克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3月30日离境、4月8日返回,6月1日离境、6月12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共取得探亲费5000元(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4)因拥有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2%的股权,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分配的股息所得12000元。(5)5月份受邀为境内某企业演讲,取得演讲收入60000元。(6)4月份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某种债券10000份,每份买入价15元,支付相关费用共计200元;6月份将买入的该债券卖出其中的8000份,每份卖出价18元,支付相关费用共计192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3.2019年杰克在中国境内居住( )天、工作( )天。A.133;130B.130;133C.127;130D.130;127

选项 A.133;130
B.130;133
C.127;130
D.130;127

答案 C

解析 (1)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杰克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27+22+31+18+29=127(天)。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杰克在中国境内工作天数=28+22.5+31+19+29.5=1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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