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admin2022-08-02  16

问题 以下关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无效Ⅱ.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无效Ⅲ.董事会的会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无效Ⅳ.股东会的会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无效Ⅴ.不管是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内容只要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无效A:IB:ⅢC:Ⅱ、Ⅲ、ⅣD:Ⅱ、Ⅳ、ⅤE:Ⅲ、Ⅳ、Ⅴ

选项 A:I
B:Ⅲ
C:Ⅱ、Ⅲ、Ⅳ
D:Ⅱ、Ⅳ、Ⅴ
E:Ⅲ、Ⅳ、Ⅴ

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22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aiwukuaiji/183311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注册税务师题库5127分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