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双方于2017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

admin2022-08-02  17

问题 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双方于2017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货款。但A公司在4月20日就收到B公司的预付货款;A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按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A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A.3月18日 B.4月20日 C.4月28日 D.5月30 日

选项 A.3月18日
B.4月20日
C.4月28日
D.5月30 日

答案 D

解析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aiwukuaiji/153705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