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备采购合同履行中,卖方交付合同设备已迟延 10 周,下列关于卖方迟延交付违约

admin2022-08-02  17

问题 某设备采购合同履行中,卖方交付合同设备已迟延 10 周,下列关于卖方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收,说法正确的是()。A.第四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B.第五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C.第八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D.第十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E.最高不得超过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0%

选项 A.第四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B.第五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C.第八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D.第十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E.最高不得超过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0%

答案 ABD

解析 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第 1—4 周:迟延付款金额 × 0.5%(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第 5—8 周:迟延付款金额 × 1%,第 9 周起:迟延付款金额 × 1.5%。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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