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骨干光缆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在合同中规定:除光缆以外的材料由施

admin2022-08-02  21

问题 某骨干光缆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在合同中规定:除光缆以外的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一万元,每拖后一天罚款一万元。通广双方协调编制了网络计划工作逻辑关系及持续时间,并经业主同意。双代号网络工序关系如表:(1)因建设单位不能及时供应光缆,使B 延误3 天,E 延误2 天,G 延误3 天。(2)因挖掘机发生故障检修,使F 延误2 天,K 延误2 天,J 延误1 天。(3)因建设单位要求方案变更,使C 延误3 天。(4)因市电停电,使K 延误1 天。(5)安装单位在H 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费1 万元),使H 施工缩短了4 天。问题:1.找出关键工作?并计算计划工期?2.请计算B、E、G、I 的六个时间参数。3.施工单位的上述5 种情况是否可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可索赔工期为多少天?4.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多少天?5.安装单位得到的提前奖是多少?

选项

答案

解析 1.2.(1)业主不能及时供应光缆,是业主的责任,因为只有E 工作在关键线路上,B、G 不在关键线路上,且延误时间没有超过其总时差。所以可以索赔工期2 天。(2)因挖掘机发生故障检修是施工单位的责任,不能索赔。(3)该方案变更,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单C 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且延误3 天没有超过总时差,因此不能提出工期索赔。(4)因停电是业主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且K 工作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可以索赔工期1 天。(5)采取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因为保证进度是施工单位的责任,且工期提前有奖励),不能索赔工期。可索赔工期:2+1=3 天4.关键线路因F 增加2 天、J 增加1 天、H 减少4 天而改变为A-D-F-J实际工期为:22+16+(19+2)+(2+1)=82 天5.提前奖:(80+3-82)×10000=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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