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所作的下列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22-08-02  35

问题 甲、乙、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所作的下列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乙不同意申请专利,甲丙均不可以自行申请B.如果乙放弃其专利申请权,甲和丙可以申请专利,但取得专利后,乙有免费使用的权利C.如果乙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选项 A.如果乙不同意申请专利,甲丙均不可以自行申请
B.如果乙放弃其专利申请权,甲和丙可以申请专利,但取得专利后,乙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C.如果乙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
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共有专利申请权的行使。《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据此,ABD正确。又据《专利法》第10条第3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C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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