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乙公司完工并验收

资格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2017年真题)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乙公司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工人们才散去。其后,乙公司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B.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D.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选项 A.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B.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
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D.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无权代理,为重要考点。
①《民法典》第192条第一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民法典》第192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本题中,乙请求甲支付工程款之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债务人甲享有时效经过的抗辩权。不过,根据《民法典》第192条第二款的规定,时效经过的抗辩权可“明示放弃”。所谓“明示放弃”,指时效期间经过后,债务人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明示放弃时效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重新起算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的时效抗辩权因此消灭。明示放弃时效利益的行为是一种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自放弃时效抗辩权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②问题在于,法务小王是否有权代表或者代理甲公司向乙公司作出明示放弃时效抗辩权的意思表示呢 答案是否定的。首先,小王并非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权代表甲公司为此意思表示。其次,小王不享有相应的代理权,无权代理甲公司为此意思表示。因此,小王擅自以甲公司的名义对乙公司作出的放弃时效利益的意思表示属于无权代理,并且亦不构成表见代理。
③虽然《民法典》第170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同时《民法典》第170条第二款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但是,对于新录用的法务小王而言,若无明示授权,代理公司作出明示放弃时效抗辩权的意思表示并非小王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因此,小王所实施的意思表示系无权代理行为,并且亦不成立表见代理,乙公司不得主张小王代理甲公司放弃时效抗辩权的法律效果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仍享有时效抗辩权。故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所谓“时效中断”,是指在“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发生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或者发生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法定中断事由,则此前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失去意义,从中断或者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起算短期诉讼时效期间。时效中断,只能发生在“短期时效期间内”。本题中,乙公司对甲公司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此后,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便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故B选项错误。
⑤《民法典》第19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据此,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起诉的,若债务人未在诉讼中主张时效抗辩权,法院应判决债权人胜诉,而不得主动依职权认定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并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故C选项错误。
⑥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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