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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
资格题库
2022-08-02
587
问题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选项
答案
D
解析
对自助行为的理解问题。自助行为是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者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毁损的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但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确认了自助行为。一般认为,自助行为应具备四个要件:(1)为保护自己的权利;(2)形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3)采取的手段是正当的;(4)事后及时请求国家机关处理。本题中,住店旅客未付房钱就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该行为完全符合自助行为的要件。本题中,A选项关于侵害人身自由权因存在自助行为而不成立。B选项关于侵害债权属于干扰项,因为不存在侵害债权的事由和理由。关于侵害债权,虽然传统的民法理论不予承认,因为侵权行为的客体为绝对权,相对权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但当代民法发展已承认债权可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我国司法实践也开始承认侵害债权。但侵害债权一般只存在于故意行为,而且必须在有偿的合同行为中才能存在。此外,侵害债权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为前提。C选项亦属于干扰项。所说抗辩权,是指阻却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住店旅客未付钱离开旅店,不是行使请求权的行为,因此,就不存在行使抗辩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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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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