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真题)陈某涉嫌盗窃,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认罪认罚并且注定签署了具结书,

免费题库2022-08-02  39

问题 (2021年真题)陈某涉嫌盗窃,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认罪认罚并且注定签署了具结书,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且建议量刑判定4年有期徒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认为指控罪名成立且量刑建议适当,但在审判前还有其他犯罪事实,遂通知检察院,检察院在指定时间内未做书面答复,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B.宣布恢复法庭调查C.自行就新事实补充证据D.将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

选项 A.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
B.宣布恢复法庭调查
C.自行就新事实补充证据
D.将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

答案 A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297条: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补查补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295条: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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