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财务会计
位于A市甲区的某中外合资企业Q与位于A市乙区的某外企工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在M国履
位于A市甲区的某中外合资企业Q与位于A市乙区的某外企工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在M国履
免费题库
2022-08-02
64
问题
位于A市甲区的某中外合资企业Q与位于A市乙区的某外企工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在M国履行某买卖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9将T起诉至A市甲区法院。甲区法院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A市乙区法院,而乙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拒绝接受甲区法院的移送。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为本案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的纠纷,所以应当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B.A市乙区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因为本案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的纠纷,所以应当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
B.A市乙区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答案
B
解析
考查专属管辖和移送管辖。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A项表述为偷换概念,表述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被告住所地对于合同纠纷享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不属于需要法院协商管辖权的情形,故C、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aiwukuaiji/68058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注册税务师题库5127分类
注册税务师
5127
相关试题推荐
货币互换中本金互换所约定的汇率,通常在期初与期末使用相同的汇率。()
即期汇率,即交易双方在交易后两个营业日以内办理交割所使用的汇率。()
交易所期权,买卖双方可以对期权进行的操作是()。A.买方行权 B.买方放弃行
7月11日,某铝厂与某铝贸易商签订合约,约定以9月份铝期货合约为基准,以高于铝期
在进行期货交易时,交易双方无须对标的物的质量等级进行协商,发生实物交割时按交易所
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保证金的比例为期货合约价值的()。A.10%
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合同应明确约定的内容是()。A.由期货公司分
非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补足的,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
交割仓库逾期向标准仓单持有人交付约定的货物,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损失的,由()承
远期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某一时间进行实物商品交收的一种交易方
随机试题
______5and3?—It’seight.A、WhatareB、How’sC、What’sC加减乘除中的两个数字看作一起,所以谓语用单数。
ThreeEnglishdictionariespublishedrecentlyalllayclaimtopossessinga
人民幸福thewell-beingofpeople
某公司当前全部资本均为普通股,负债为0,资产总额为100万元。该公司当前的净利润
不属于群体(社区)糖尿病干预的效果评估内容的是()A.被管理人群糖尿病防治
以下哪项疾病可引起口腔黏膜色素沉着A.缺铁性贫血 B.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C.
国有企业甲集团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乙公司12%的股权。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乙公司进行
跨式期权是一种期权交易策略,包括同一种标的资产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这里同一种标
关于宫内节育器的取出时间,下列说法正确的A、阴道出血多者,应止血后才能取出 B
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