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赵某为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20 年有关涉税信息和收支情况如下: (

免费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中国居民赵某为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20 年有关涉税信息和收支情况如下:(1)每月应发工资薪金 20000 元,公司每月按规定标准为其扣缴“三险一金”合计 4000 元;(2)2 月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将原值 400 万元的一套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租期 3 年,约定 2 月 28 日交付使用,3 月 1 日起租,每月租金 5000 元;(3)3 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 10000 元,将其中 8000 元通过民政局捐给农村义务教育;5 月取得稿酬收入5000 元;6 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2000 元。(注:赵某无免税收入,从 2020 年 1 月份开始每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000 元,取得各项所得时支付方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出租房产分月缴纳房产税,不考虑增值税和附加税费)要求:依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请计算赵某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2)请计算赵某 2020 年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时的预缴税额,2020 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应补(退)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 第一问:首先计算出租房屋可扣除的合理税费,题目要求不考虑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实际用途,均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则出租房屋每月应纳房产税为=5000×4%=200(元)。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5000-200)×(1-20%)×10%×10=3840(元)。
第二问:
①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60000-4000×12-3000×12=96000(元)。
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96000×10%-2520=7080(元)。
②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10000×(1-20%)×20%=1600(元)。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5000×(1-20%)×70%×20%=56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2000-800)×20%=240(元)。
③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10000×(1-20%)+5000×(1-20%)×70%+2000×(1-20%)-60000-4000
×12-3000×12-8000=100400(元)。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教育事业、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地震灾区等事业的捐赠,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在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④综合所得应纳税额=100400×10%-2520=7520(元)。
⑤已预缴税额=7080+1600+560+240=9480(元)。
汇算清缴应退税额=9480-7520=1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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