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真题)某涂料生产公司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

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2020年真题)某涂料生产公司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1)5日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涂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万元;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涂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已发出销售涂料的80%。(2)12日赠送给某医院20桶涂料用于装修,将100桶涂料用于换取其他厂家的原材料。当月不含税平均销售价500元/桶,最高不含税销售价540元/桶。(3)15日委托某涂料厂乙加工涂料,双方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材料成本80万元,乙厂开具的专票上注明加工费10万元(含代垫辅助材料费用1万元)、增值税1.3万元。乙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4)28日收回委托乙厂加工的涂料并于本月售出8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5万元。其他相关资料:涂料消费税税率4%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业务(1)甲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2)计算业务(2)甲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3)计算业务(3)由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说明业务(4)甲公司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如应缴纳,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业务(1)甲公司应纳消费税=(350+200×80%)×4%=20.4(万元)。
(2)业务(2)甲公司应纳消费税=(20×500×4%+100×540×4%)÷10000=0.26(万元)
(3)消费税计税价格=(80+10)/(1-4%)=93.75(万元)
业务(3)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93.75×4%=3.75(万元)
(4)需要缴纳消费税,委托方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受托方的计税依据=93.75×80%=75(万元)<销售价格85万元
应纳消费税=85×4%-75×4%=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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